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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批次餐饮食品、水产品检出非法添加物

  本报6月22日讯(记者 胡丽娜)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,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。今年以来,省食药监局充分利用检测检验技术手段,对全省范围内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、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大规模监督抽检,共涉及我省企业生产加工的21大类63个食品品种。

  本期公告共公布95个被检批次,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、酒类、肉及肉制品、餐饮食品、水产品5大类。其中,粮食及粮食制品15批次,检验项目为重金属、农药残留、真菌毒素、食品添加剂、非食用物质等21项指标,经检验全部合格;

  酒类30批次,检验项目为重金属、理化指标、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,经检验全部合格;

  肉及肉制品6批次,检验项目为重金属、兽药残留等41项指标,经检验全部合格;

  餐饮食品27批次,检验项目为重金属、兽药残留、非食用物质、食品添加剂、微生物指标等48项指标,不合格2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罂粟碱、那可丁、苯甲酸;

  水产品17批次,检验项目为重金属、硝基呋喃类代谢物、兽药残留等39项指标,不合格2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硝基呋喃代谢物(氨基脲)。

  据悉,本期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有4家,分别是:晋中市开发区复盛水晶火锅店火锅底料(自制)中检出罂粟碱、那可丁;忻州市忻府区玉水海鲜经销部销售的大闸蟹中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(氨基脲);大同市城区白爱如干鲜水产店销售的螃蟹中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(氨基脲);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山芙蓉酒楼加工的酱卤牛肉中检出苯甲酸。

  目前,针对发现问题,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。问题产品已采取封存、下架、召回等处置措施,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,涉嫌犯罪的移送了公安机关。省食药监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,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,可立即拨打12331投诉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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